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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发保险被处罚!朋友圈该如何经营

发布时间: 2020-08-12|浏览量:734

“我们奋斗就是想让自己和家人生活美满和幸福,敬重每一位拥有保险的客户,因为他们心中都有责任有爱,同时又能实现人生美好愿景。”

现在,几乎每个人的微信好友里,都有保险代理人的存在,朋友圈里也少不了类似的保险广告。

但是,保险代理人发朋友圈宣传保险一不小心可能会被处罚!

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是诧异,怎么发个朋友圈还能被罚,那以后朋友圈是不是不能随便发了?那我平时怎么宣传呢?

什么样的朋友圈不能发?第一个是饥饿营销,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

第二个是夸大收益,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

第三个是曲解条款,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这些都是保险营销员需要注意的问题,宣传话术不严谨,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20开年至少5人因朋友圈言论被罚 湖北银保监局2020年开年就发布了对至少5位保险公司员工的处罚,原因皆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

其中,某寿险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经理方某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称,该公司的一款产品仅销售10天,属于不实信息,欺骗投保人,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同时,该公司长阳支公司业务员田某在朋友圈发布保险产品信息,使用“存”、“利息”等字眼宣传保险产品并作收益类比,夸大保险产品收益,还存在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但实际并未赠送等欺骗投保人的问题,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另一家银行系人身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业务发展经理方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产品比较信息,共列举了20家险企的产品价格,并称:“真是不比不知道,比比谁更优,一目皆了然。”湖北银保监局表示,其将本公司保险产品与其他公司保险产品进行片面对比,欺骗投保人,对其进行警告并罚款 2000元。

该保险公司另一业务发展经理周某在朋友圈发布信息:“鑫丰瑞。非常好的理财产品,重磅上市。”经查,鑫丰瑞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而非银行的理财产品,周某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被警告并罚款2000元。

此外,该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理财经理李某在朋友圈发布信息,除了对不同险企的产品进行片面比较,还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凡2月15日前投保的盆友,送香港周大福挂饰,可以挂在车里或者包上,招财猫添好彩,我只有几个哈!”,因此李某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早在2019年12月27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就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在《通知》第三部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的第九条规定:不得允许从业人员自行编发或转载未经相关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审核的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朋友圈该如何经营现在微信已经成为保险营销员们宣传保险的重要窗口,应该怎么发朋友圈才能既合法合规又能收获好的宣传销售效果呢?

1展示自己的生活态度朋友圈不要只发保险,它也是需要经营的,如果只发保险,很有可能会被人屏蔽拉黑,应该多发一些能体现自己个性、生活的信息,才不会让人反感。

在某种程度上,有时候潜移默化的输出一种观念比多说很多话都强,更何况大部分时间我们面对的都是不熟悉的人,建立信任感很难。

2输出一些有价值的内容平时不要所有关于保险的内容都转发,不仅刷屏,也没什么价值,反而让人反感,要有辨别的能力,发出去的内容要精准针对客户。

一些常见的问题,比如很多人分不清受益人、法定受益人;开门红时科普年金险;商保、社保的区别,针对客户关心的问题去发才可取。

3多观察客户的朋友圈既然已经有了微信好友,没事的时候多看看客户的朋友圈,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及时表示关心,不用每次都提业务,等客户对你建立起了信任感之后,必然会主动找你咨询。

总之,我们发朋友圈宣传保险的时候,不仅要遵守一定的底线、规则,也要有趣有内容,才能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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